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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2012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将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开展共性技术、应用技术和公益技术研究。本批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包括工业科技、农业科技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按照省工程技术领域申报目录(可从http://xmgl.fjkjt.gov.cn网站下载)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不在本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之列,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的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2、项目研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工作。每个项目申请经费10万元,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星火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书类型选择“重点项目”。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闽单位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推荐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推荐单位在11月5日至10日将项目报送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各一式2份寄送达我厅发展计划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四、其他事项 1、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比例,我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各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4)。 2、项目申报条件见相关附件。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相关处室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补充申报其他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其它在研项目或项目已结题但尚余项目经费的,应于12月30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1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任务书丙方)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后提交(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2012年度工业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2.2012年度农业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3.2012年度社会发展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4.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数 5.2012年省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代码表 6.2012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度工业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产业化应用目标明确的工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共性技术攻关。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信息与通信工程(02-04) 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数字视听技术、大型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技术、物联网核心器件及其智能感知与控制软件、微电子技术。 (二)机械工程(01-01) 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现代设计与制造技术、过程监控与自动化技术、绿色制造技术。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03-02) 低成本高性能光电材料、特种陶瓷与玻璃材料、功能性纤维与面料、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 (四)能源与电气科学技术与工程(04-01) 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及应用技术、动力与储能电池关键技术、工业与建筑节能关键技术、高效用能设备和照明新产品。 (五)环境工程(06-02) 工业废气污染减排技术、工业废水减排技术、工业固体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技术、环保装备及监测仪器。 (六)现代服务业 服务新业态的信息技术、电子商务与物流一体化技术、数字生活服务共性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