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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167号
【颁布时间】 2011-09-15
【实施时间】 2011-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6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

  (市政办发〔2011〕1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实施意见》(市发〔2011〕4号),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59号)精神,现就我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下简称“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区县为主,强化督导评估,整体推进全市县域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通过“双高双普”创建工作,依法强化区县政府教育责任,促进区县政府坚定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部署,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通过“双高双普”创建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水平人才。

  区县政府要按照“双高双普”的要求和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坚持均衡、协调发展,积极调整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扶持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力争用5年时间(2012-2016年)使我市各区县均达到陕西省“双高双普”目标要求,将西安建设成教育强市。

  二、“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工作规划

  实施“双高双普”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依据我市各区县社会、经济、教育发展状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市“双高双普”的实施和督导评估。

  按照省政府“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工作要求,我市“双高双普”工作分三个层面进行:区县启动实施,市级督导评估,省级验收认定。全市“双高双普”工作规划安排如下:

  

  西安市“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工作规划

  

  

项目

年度

区县启动

实施

市级督导评估

省级验收认定

2011年

  

未央区

雁塔区

2012年

户 县

周至县

高陵县

灞桥区

长安区

灞桥区(已获教育强区称号)

长安区(已获教育强区称号)

2013年

临潼区

沣渭新区

碑林区

新城区

户 县

碑林区(已获双高普九称号)

新城区(已获双高普九称号)

2014年

蓝田县

周至县

阎良区

高陵县

莲湖区

阎良区(已获双高普九称号)

莲湖区(已获双高普九称号)

户 县

2015年

 

临 潼 区

沣渭新区

周 至 县

高 陵 县

沣渭新区

2016年

 

蓝 田 县

临 潼 区

蓝 田 县



  三、督导评估工作流程和验收程序

  “双高双普”督导评估以区县为单位,依据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双高双普”督导评估规划,分期分批进行。

  区县人民政府在启动实施、创建的基础上,认为当地已经达到“双高双普”指标要求的,应先认真进行自查,报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督导评估,由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验收认定。

  已实现“双高普九”目标的碑林区、新城区、阎良区、莲湖区,要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和验收认定;已实现省级教育强县目标的灞桥区、长安区,按照“双高双普”指标,要求自查整改到位后,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对其达标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验收认定。

  未通过“双高双普”省级验收认定的区县,不得申报省级教育强区县。

  四、“双高双普”工作要求与责任分工

  开展“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力抓手和有效措施,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双高双普”工作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对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国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要把“双高双普”工作纳入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区县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

  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协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机制。

  市教育局要把“双高双普”工作摆在重要地位,按照陕西省“双高双普”指标要求,指导全市“双高双普”工作。同时,要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校长和教师,编制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要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同级政府的城市规划,确保新建居住区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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