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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八)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品种审定、质量监督、种质资源管理等职能。加强种子管理能力建设,完善质量检测、品种试验、市场监管、信息服务等支撑体系。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业务精通、公正廉洁、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执法队伍。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种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十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种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扶持措施。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组织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进行交流与合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制订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确保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