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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1-11-16
【实施时间】 2011-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6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第八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的通知


  

  各物流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荐第八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本市试点物流企业范围,现开展第八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条件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中关于物流企业的定义;具有运输、仓储等转包的经营业务;2010年营业税及附加实际缴纳额不低于50万元;具有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纳税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请认真填写《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申报表》,并于2011年12月3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商务委物流发展处或北京物流协会。同时,请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www.cflp.org.cn)录入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要按照附件要求填报,材料填写要翔实简洁,能清楚地反映企业情况,对于不认真填写、无网上填报的企业将不予受理。

  

  (二)市商务委物流发展处初步审核申报材料并汇总,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备选企业名单,送国家税务总局确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物流发展处 卓海静

  

  电话/传真:85163177

  

  e-mail:zhj@bjcoc.gov.cn

  

  地址: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217室

  

  邮编:100010

  

  联系人:北京物流协会 黄少阳

  

  电话/传真:63435428

  

  e-mail:bjwlxh@sina.com

  

  地址:西城区莲花池东路丙1号303室

  

  邮编:100045

  

  附件: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企业纳税税务机构地址

企业性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经营范围

(按设计开展业务填)

自有物流设备、设施

(企业自有运输车辆数量、仓储面积等)

总资产

(万元)

2010年物流业务转包额

(分运输、仓储等业务类型分别填写)

2010年物流

业务收入

(万元)

2010年营业税及附加

(万元)

是否具有

自开票纳

税人资格

是否a级

物流企业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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