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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开展2011年出市代表资格年度审核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2011年出市代表资格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会员单位统一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2011年出市代表资格年度审核汇总表》(见附件一)。 二、拟接受会员单位委派继续担任出市代表的人员,均应重新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市代表申请表暨法人委托书》(见附件二),并经所属会员单位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确认,同时提供该出市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各会员单位须在11月30日前将《上海期货交易所2011年出市代表资格年度审核汇总表》、《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市代表申请表暨法人委托书》及出市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交至交易所交易部。 四、凡未参加本次年度审核的出市代表和未按时提交《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市代表申请表暨法人委托书》的出市代表,交易所将视作会员单位“撤消”该出市代表资格处理,并自12月1日起取消其进入交易大厅等相应资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会员单位承担。 五、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出市代表的法人授权管理工作。对因各种原因已离开本单位或已不在出市代表岗位任职的人员,应及时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2011年出市代表资格年度审核汇总表》中“撤销出市代表资格人员”一栏,并前往期货大厦商务中心办理出市代表证收缴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文秀 联系电话:021-68400475 地址:上海市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部 邮编:200122 附件: 1.上海期货交易所2011年出市代表资格年度审核汇总表 2.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市代表申请表暨法人委托书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1年出市代表资格年度审核汇总表
注:本表需原件,传真件和复印件无效。 附件2: 上海期货交易所 出市代表申请表暨法人委托书 会员号:
注:1、简历填写从中学毕业后开始 2、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