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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闽科星[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11-14
【实施时间】 2011-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6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闽科星〔2011〕10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火炬计划 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1]528号文)精神,现将我省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项目组织

  

  2012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项目实施期2-3年。评审通过的重大项目将纳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发展需要,对入库项目择优立项支持。

  

  (一)关于星火产业联盟重大项目

  

  根据前期优势特色产业调研情况和专家咨询意见,此次我省星火产业联盟重大项目将围绕竹材加工与蔬菜产业提升2个方向组织申报。申报工作由技术依托单位牵头,从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备选项目中遴选课题承担单位或示范单位,以产、学、研结合的产业联盟形式进行申报,请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二)其他重大项目

  

  根据科技部农村司要求,我省此次申报科技部重大项目围绕我省特色果蔬优质高效栽培技术进行。

  

  1、申报对象与申报项目额度

  

  2010年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中涉及果蔬优质高效栽培技术的项目各申报1项、农业科技园区1项、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已获支持的不再申报)1项。

  

  2、其它要求

  

  (1)每个项目申报经费70-100万元;

  

  (2)拟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取8项组成一项重大项目向科技部推荐。

  

  (三)关于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指符合行业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面上项目由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数量原则不超过2011年面上项目的推荐数量。凡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技术成果的研究项目、政府部门承担的产业化项目、技改或扩建项目不予推荐。

  

  二、材料要求

  

  (一)重大项目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可行性报告》,每一课题均须单独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牵头单位除了填报重大项目申报书与可行性报告外,还应根据本单位独立承担的课题任务填写相应的可行性报告。面上项目只须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表格模板可在福建星火网(www.fjsp.org.cn)下载。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 cn)进行网上申报,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申报部门,并在线打印一式二份,逐级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11月20日前寄至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星火产业联盟重大项目与面上项目申报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省科技厅星火办(邮编:350003);联系人:陈志群、董铁生;联系电话:0591-87883049,87883471。

  

  (二)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科技扶贫等重大项目推荐申报寄送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省科技厅农业处(邮编:350003); 联系人:卓克英、李坚义;联系电话:0591-87882380, 87881299。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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