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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人社函[2011]562号
【颁布时间】 2011-11-08
【实施时间】 2011-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7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组建“江苏省东方丝绸纺织人力资源市场”的复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组建“江苏省东方丝绸纺织人力资源市场”的复函

  (苏人社函[2011]562号)


  

  吴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立江苏省东方丝绸纺织人力资源市场的请示》(吴政发〔2011〕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组建“江苏省东方丝绸纺织人力资源市场”,市场的日常管理、运作由你市负责。

  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范纲要》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六个注重”,深入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加大对人力资源配置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力度,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要认真研究和借鉴其他区域性、专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整合市场服务功能,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提高市场服务水平,努力办好江苏省东方丝绸纺织人力资源市场,为吴江市及苏州地区乃至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为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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