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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经函[2011]171号
【颁布时间】 2011-09-13
【实施时间】 2011-09-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门票价格的函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门票价格的函

  (陕价经函〔2011〕171号)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转报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申请开展生态旅游门票的报告的函》(陕林字〔2010〕31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门票价格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门票价格标准为50元/人.次。

  

  二、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严格执行中、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门票价格公示工作,落实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对残疾人、老年人、学生、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门票须套印省物价局价格监制章,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并按规定办理收费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接待参观人数、门票收入和支出等情况上报我局。

  

  三、此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我局再根据试行情况核定其门票价格。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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