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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2011]204号
【颁布时间】 2011-09-13
【实施时间】 2011-09-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普兰店市夹河镇等3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普兰店市夹河镇等3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辽政〔2011〕204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兰店市夹河镇等3个镇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大政〔2011〕71号)收悉。同意撤销夹河镇、大谭镇、莲山镇,分别设立唐家房街道办事处、大谭街道办事处、莲山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驻地不变。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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