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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办发[2011]164号
【颁布时间】 2011-10-17
【实施时间】 2011-10-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8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拉政办发〔2011〕164号)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厅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拉萨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好驻当

  

  雄县宁中乡堆灵村工作组有效贯彻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的意见》(藏党发〔2011〕18号),开展好相关工作,根据2011年10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现成立市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龚 会 才  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江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长 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贡扎曲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如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 志 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 炜 升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成 员: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市政府研究室及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副组长承担驻村工作的领导任务,按照任务分工带领工作人员(详细安排见附表)具体开展驻村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好自治区提出的建强组织、维护稳定、帮助致富、感恩教育、办好实事等五项任务,切实通过这些任务的有效落实和圆满完成,使该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维护稳定的基础扎实牢固,勤劳致富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民生状况显着改善,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城乡发展稳定的长效机制稳步构建,切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在驻村领导的指导下深入开展细致调研,了解该村发展稳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时撰写活动简报,宣传活动中的好做法领导小组,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工作。

  

  特此通知

  

  附: 2011年10月-2014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深化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驻堆灵村工作安排表(略)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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