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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医字[2011]248号
【颁布时间】 2011-10-17
【实施时间】 2011-10-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8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同意北京友谊医院建立顺义院区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同意北京友谊医院建立顺义院区的批复

  (京卫医字〔2011〕248号)


  

  北京友谊医院:

  你院《北京友谊医院关于申请建立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的请示》(友医政字〔201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关于顺义新城发展的规划意见,结合顺义区现有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资源现状,按照北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原则,本着优化医疗资源的空间布局,引导资源密集区的优质医疗资源向郊区县和新城转移的原则,同意你院建立顺义院区,并规划为顺义新城的区域医疗中心,以缓解顺义区西南部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的现状,满足顺义新城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同意你院顺义院区设置床位1000张,其中儿科床位规模不低于200张,建设以儿科为特色的综合院区,以增加我市东北部地区儿科专科服务能力。

  三、请你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手续。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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