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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8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3.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构建以“专业目录+适应岗位+岗位标准+核心课程”类型为主的课程设置模式;在职业院校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建立职业院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办学质量评价机制,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标准通过教育部对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建立政府牵头、各部门参与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指导。

  (二)加大经费投入

  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建立职业院校校长、专业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进修培训专项经费及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外聘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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