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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勤[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9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在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各项部署要求,提前介入,严密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重点部位巡防看护、可燃杂物清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中旬至2012年2月底)

  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战役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部、公安部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具体举措,战役行动成效直接关系冬防工作成败、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2012年春节消防安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员参与到消防平安行动中来。

  (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要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围绕《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工作,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情况,定期公布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最大化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

  (三)督导考核,强化跟踪问效

  战役行动期间,市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责令整改;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凡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总结,落实信息反馈

  战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向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2011年10月下旬报送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0月份起,每月21日前报送前一个月工作情况;2012年2月底前,报送总体工作总结。以上文字材料报送至:jyaq@bj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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