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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9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填报2011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及办学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确掌握我区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及办学情况,决定对全区普通高中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1年招收普通高中生的公办、民办学校和2011年有普通高中在校生的公办、民办学校。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详见附表。各栏目只填报普通高中的数量。完全中学的师资、校舍、场地、图书仪器、经费等,按照普通高中的实际占有数量填报,高中与初中共同拥有的,按照高中与初中学生各占的比例,分配总量,填报普通高中部分的数量。

  三、具体要求

  (一)学校如实填报。请各高中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填写表1或表2,校长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于10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二)各市审核汇总。请各市教育局对所辖县(市、区)高中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于11月20日前汇总填写表3、表4和表5,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同时将所辖县(市、区)各高中的电子表格打包发至邮箱。

  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王卓,电话:0771-5815455,传真:0771-5815171,电子邮箱:gxjcjy@163.com。

  

  附件:1.2011年全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及办学情况调查表(略)

  2.2011年全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及办学情况调查表(略)

  3.2011年全区各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及办学情况调查表(略)

  4.2011年全区各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及办学情况调查表(略)

  5.2011年全区各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及办学情况调查表(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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