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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教工委办[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10-10
【实施时间】 2011-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9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汪晓村同志分工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汪晓村同志分工的通知

  (浙教工委办〔2011〕19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考虑到李鲁同志工作已变动,经省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汪晓村同志分工如下:

  

  分管干部处、组织处、统战处、高教处、高科处(学位办)、离退办、机关党委。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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