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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颁布时间】 2011-10-10
【实施时间】 2011-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9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确认陈武的代表资格有效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由隆安县选出的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高新,因工作需要,已调离南宁市,根据选举法和代表法的规定,高新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最近,隆安县人大常委会补选了陈武为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陈武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南宁市第十三届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94人。

  

  特此公告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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