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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价费[2011]331号
【颁布时间】 2011-10-09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9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复函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复函

  (浙价费〔2011〕331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报请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函》(浙水河〔2011〕27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浙政令第214号)规定,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兴建建设项目占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水塘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海域和在耕地上开挖的渔塘),未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占用水域面积不能达到占补平衡的,均应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二、收费标准。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计算方法见附件2。各地按对应的地区分类档次(见附件3)收取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

  

  三、收费主体。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按照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审批权限,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根据《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规定,由省钱塘江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由省钱塘江管理机构负责征收。

  

  四、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收费标准

  

  2.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计算方法

  

  3.全省县、市、区分类表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1: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收费标准

  

  

项目分类

基础设施

非基础设施

永久占用

(元/平方米)

临时占用

(元/月·平方米)

永久占用

(元/平方米)

临时占用(元/月·平方米)

重要水域

非重要水域

重要水域

非重要水域

非重要水域

一类地区

220

170

3

2

500

6

二类地区

300

250

4

3

600

8

三类地区

380

330

5

4

750

10



  备注:1、基础设施是指铁路、机场、公路、桥梁、码头、电力、电信、供水、引水、水利等建设项目,其余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为非基础设施。

  2、重要水域和非重要水域划分按各地政府公布的水域名录执行。

  3、临时占用水域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临时占用水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允许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附件2: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计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范围的确定

  (一)对于已划定管理范围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水塘,按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及其管理范围计收。

  (二)对于未划定管理范围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水塘,按以下规定界定建设项目收费的地域范围:

  1、水库(山塘):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范围;大坝等建筑物的范围;

  2、湖泊、运河:堤防(包括界墙及镇压平台)外边脚线或湖(河)岸外边线及其包围的范围;

  3、渠道:填方渠道外坡脚线之内的范围;挖方渠道压顶外边线之内的范围;

  4、水塘(池塘):塘岸及其包围的范围;

  5、河道:

  ①有堤防(河岸):堤防外边脚线(包括界墙及镇压平台)或河岸外边线以及其包围的范围;

  ②无堤防(河岸):已有规划堤线的按规划堤防外边线以及其包围的范围;无规划或规划不建堤的河段,以相邻的上下游河段堤防为参照,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本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

  二、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的计算

  (一)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是指计算水位下建设项目占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水塘及其管理范围的水平面积。

  计算水位按《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影响报告编制导则》的规定确定(浙水河〔2007〕17号)。

  (二)涉河建筑物占用水域面积的计算

  1、涉河桥梁:按桥梁的下部结构(桥梁桥墩、承台)占用水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桥梁梁板等上部结构。如承台埋置在河床下,不计算其占用的水域面积。

  2、码头:包括栈桥、码头平台、堆场的水平投影面积。

  3、穿河管线:从堤身穿越的管线应计算其占用堤身的面积及两堤之间河道的面积。从河床底部穿越的管线不计算其占用河床的水域面积。

  

  附件3:

  
全省县、市、区分类表

  


  一类地区:淳安县、宁海县、安吉县、苍南县、长兴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洞头县、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龙游县、常山县、江山市、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青田县、云和县、龙泉市、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三门县、仙居县、天台县、衢州衢江区

  二类地区:富阳市、桐庐县、临安市、奉化市、象山县、建德市、海宁市、桐乡市、平湖市、嘉善县、海盐县、德清县、绍兴县、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诸暨市、瑞安市、乐清市、平阳、永康市、东阳市、兰溪市、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慈溪市、余姚市、丽水莲都区、衢州柯城区、金华金东区、婺城区,舟山定海区、普陀区

  三类地区:义乌市、杭州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宁波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温州龙湾区、鹿城区、瓯海区,嘉兴南湖区、秀洲区,绍兴越城区,台州黄岩区、椒江区、路桥区,湖州南浔区、吴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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