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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颁布时间】 201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0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残联组联部关于报送残疾人证核发工作有关数据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组联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组联处,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组联处:

  

  为切实了解掌握各地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残疾人证核发进度,现请填报以下有关材料和数据。具体如下:

  

  一、二代残疾人证核发情况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对推动二代残疾人证核发进度的客观、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三、残疾鉴定费用和相片采集费用有关情况(见附表)。

  

  四、报送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中午12:00之前

  

  五、联系方式:彭冰泉 010-66580059,13811976287

  

  傅国栋010-66580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zlb_jcc@cdpf.org.cn

  

  附件:残疾鉴定费用和相片采集费用有关情况

  

  
中国残联组联部

  2011年11月17日

  


  附件:

  残疾鉴定费用和相片采集费用有关情况

  
二代残疾人证残疾鉴定费用(以县数为统计单位)
填表说明: 1、此费用为残疾人实际自行支付的费用(不含个人交通费、政府或残联支付部分等);  2、所统计的县(市、区)数,为实际核发残疾人证的县(市、区)数;  3、县(市、区)数总计应与全省县(市、区)总数相吻合。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全免      
20元及以下      
21-50元      
51-100元      
101-300元      
300元以上      
县(市、区)数总计      
 
二代残疾人证相片采集费用  (以县数为统计单位)
全免 
10元及以下 
11-20元 
20-30元 
30元以上 
县(市、区)数总计 
 
全省县(市、区)总数:
省份(盖章)填报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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