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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管[2011]107号
【颁布时间】 201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0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长芦牌绿色食品加碘精制盐低钠盐和中盐牌腌制盐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长芦牌绿色食品加碘精制盐低钠盐和中盐牌腌制盐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1〕107号)


  

  市长芦盐业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长芦牌绿色食品加碘精制盐、低钠盐和中盐牌腌制盐价格的请示》(津盐总财[2011]18号)收悉。鉴于长芦牌绿色食品加碘精制盐、低钠盐和中盐牌腌制盐,在试销期间市场反映良好,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根据生产成本,并考虑优质优价等因素,按照我市多品种食盐价格的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就核定后的价格通知如下:

  

  一、袋装400克长芦牌绿色食品加碘精制盐各环节价格为:每吨调拨价格2795元,每吨批发价格3250元,每袋零售价格1.50元。

  

  二、袋装400克长芦牌绿色低钠盐各环节价格为:每吨调拨价格4000元,每吨批发价格4675元,每袋零售价格2.20元。

  

  三、袋装1000克中盐牌腌制盐各环节价格为:每吨调拨价格1750元,每吨批发价格2040元,每袋零售价格2.40元。

  

  四、以上价格措施自2011年11月18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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