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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1-03
【实施时间】 2011-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1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2011年度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消防宣传活动。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及时检查和处理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

  

  (五)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如期整改销案。要加强对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火灾隐患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整改;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指导,严把整改验收关,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在2011年12月31日前销案摘牌或降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复查,确保冬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好监督检查。冬防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由领导带队、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冬防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隐患整治等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防火职责,玩忽职守,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阶段向州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1月10日前上报《恩施州“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登记表》(见附表1-3,各县市上报时须加盖县市人民政府印章);要搞好冬季防火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22日前书面报送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亚玲,联系电话:15629261811)。

  

  附表1:

  恩施州“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登记表(大网格)

  

  填报单位: 县/市(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乡镇(办)名称

乡镇(办)

消防负责人

乡镇(办)消防

负责人联系方式

公安派出所负责人

公安派出所

负责人联系方式

消防大队负责人

消防大队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包片县(市)

政府或部门领导

包片县(市)

政府或部门领导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附表2:

  恩施州“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登记表(中网格)

  填报单位: 县/市(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社区(行政村)名称

社区(行政村)消防负责人

社区(行政村)消防

负责人联系方式

乡镇(办)分包社区负责人

乡镇(办)分包社区

负责人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附表3:

  恩施州“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登记表(小网格)

  填报单位: 县/市(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责任片区名称

地址

消防负责人联系方式

乡镇(办)分包人员

乡镇(办)分包人员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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