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参加单位。积极参加协作组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原则上每次活动每个城市均须至少派1位卫生局负责人出席);按照协作组分工承担报告及文件起草的相应内容。 (三)日常活动承办单位。配合协作组牵头单位起草活动方案和预算;做好活动的会务和后勤工作;起草活动报告;按照要求上报活动材料及报告。 (四)指导专家。积极参加协作组日常活动,按照要求准备报告或发言材料;围绕各协作组工作主题,指导地方梳理做法,总结在全国具有借鉴意义的改革经验;针对地方推进本协作组工作主题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对地方开展理论研究、国际经验和技术工具方面的政策培训;基于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围绕各工作主题,提出与国情相适应的政策建议和实施路径,帮助各协作组完善政策建议和政策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制订工作计划。根据公立医院改革年度工作安排和对各协作组工作主题的具体要求,协作组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计划,确定活动内容、时间安排、预期产出、经费预算等,报我部医管司备案。 (二)按时报送材料。协作组要及时向我部医改办和医管司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所开展的活动和提出的政策建议必须遵循中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所确定的目标、方向和原则。日常活动结束后5日内,报送活动书面材料和活动报告,报告内容须包括活动概况、参与交流的试点城市做法及经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的启示和政策建议等;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内容须包括当年全国推进本专题改革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等。 (三)做好试点经验总结。2011年12月底前,各协作组要广泛了解试点城市工作进展,并对全国各地围绕协作组工作专题进行的改革探索进行梳理,所提交的总结材料力求全面反映全国的改革探索情况,提出推进本专题改革的政策建议。 (四)形成政策措施。2012年2月底前,各协作组要进一步梳理各地做法和经验,按照远近结合、分类指导、分阶段有重点推进的原则,完善符合国情的政策措施和实施路径。 (五)加强沟通协作。各协作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牵头工作。遇到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上报。 请各协作组抓紧制订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的工作计划,特别要明确第一次开展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于2011年11月18日前报我部医改办和医管司。 联 系 人:卫生部医改办 秦坤 卫生部医管司 方地春、王敏瑶 联系电话:010-68792861、2770、2988 传真:010-68792930、2772 电子邮箱:wsbygb@moh.gov.cn yunxingchu-moh@163.com 附件:1.协作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表 2.协作组指导专家基本情况(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协作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