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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定于9月15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利益,确保我市秋季农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是农资专业批发零售市场,特别是县、乡集贸市场。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种子 生产、经营者的资质、证照及年检情况;生产、经营的品种是否经过审定;生产经营的种子质量、包装、标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gb20464《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规定,重点是小麦种子的质量、包装、标签等;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建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有无拆包装销售。 (二)农药及植物检疫 生产、经营的农药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假冒伪劣农药,鼠药专营是否规范,是否有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毒鼠强行为;经营的农作物种子是否有植物检疫产地检疫编号和调运检疫证书,是否执行植物检疫备案制度,小麦种子包装袋上有无检疫证明标识。 (三)肥料 生产、经营的肥料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重点是生产、经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的质量情况。 (四)渔业苗种、渔机渔具 是否非法生产水产苗种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鱼药、鱼饲料、鱼粉生产者是否有许可证;是否超范围、超有效期生产;渔机仪器、渔具及渔具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二、检查方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对所有农资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10月上中旬,市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10月中旬,省厅将组成督查组对我市秋季农资打假工作进行检查。一是听取各地农资打假工作汇报;二是检查市场;三是查阅执法案卷和有关资料。 三、几项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农资打假工作是农业生产安全的有效保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执政为民的切实措施。各级要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豫农质监[2011]23号)精神(见洛阳农业信息网通知通报栏),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各县(市、区)要把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尤其是种子、肥料、农药违法案件,列为秋季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需要移交公安部门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对公安部门发现的农资案件线索,需要农业部门配合侦办的要密切配合。同时,要利用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时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网格化管理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有关精神传达至每个农资经营户,争取农资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秋季农资市场督查的重点内容。 (三)加强协调,统一行动。秋季农资打假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确保宣传、检查、督办工作步步到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从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配合,上下联动,做到全市一盘棋,形成整体合力。 (四)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各县(市、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重大情况立即上报。上报信息数量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各县(市、区)务必于10月18日前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报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联系人:吕军照 电话:63330995;邮箱:nyj713@163.com)。 附件:1.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2.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二o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注:1、种子、肥料、农药农资品种单位按公斤计算,渔机渔具农资品种单位按台件计算。 附件2: 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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