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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5.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每年按营业收入、入库税收和技术投入等指标进行排名,筛选出“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60优强”中小企业,并对“60优强”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为重点,推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联合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信息化,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要用足用好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 16.加快“十大产业集群”中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依托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兴办中小企业,实行社会化分工、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作,形成集群效应。对“十大产业集群”中的“60优强”中小企业新建项目在资源供给、要素保障和政策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同时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经济技术合作,提高配套协作水平,减轻单个企业投资负担,实现降本增效,增强集群竞争力。鼓励我市大型骨干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产销对接,对带动我市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成绩显著的市政府给予奖励。 17.引导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开展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外派劳务业务,带动我市产品、设备及服务出口和资源进口,带动我市富余劳动力到境外务工。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产品市场信息,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市场预测分析,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市场竞争力。各级政府在政府采购时对中小企业产品要一视同仁。对积极销售我市中小企业的工业产品,帮助我市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商业企业,由市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18.加大对中小企业员工的培训力度。整合各种培训资源,由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根据不同需求提出中小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市、县区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市、县区财政要对中小企业培训给予资金支持,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市中小企业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法规政策信息、市场供求信息、各行业前沿技术、最新科研成果、投资融资项目和产权交易与合作等信息服务。 19.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种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服务市场形成。各县区要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至少组建3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县区财政要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扶持,对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社会贡献大的服务机构要给予奖励,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20.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管理督导。市、县区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县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对政策落实好、中小企业发展好的县区进行评比表彰。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