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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管理措施认真贯彻环保法规,加大环保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新材料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升级与改造,促进新材料产业从规模经济向效益经济过渡,形成环保与经济效益良性互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领导联系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加强新材料产业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二是加强产业发展研究。跟踪国内外新材料产业最新动向,结合实际,选择市场前景广阔、带动力强、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产业领域做重点研究,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完善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发展。三是成立新材料产业行业协会。促进新材料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强化与全国及周边省市相关行业的联络对接,掌握新材料产业发展动态,适时发布招商信息,不断强化服务工作。 (二)提升创新能力一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政府、企业、高校合作,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创新机制;在重点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领域,着力引进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机构,推动企业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落实新材料产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二是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拟定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选择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制定研发计划,组织联合攻关。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应用,重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形成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的良性循环。鼓励在新材料产业领域组建研发合作产业联盟、产业链合作产业联盟、技术标准产业联盟等,积极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三是完善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新材料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区域创新品牌。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新材料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推广、产品检测、人才培训等服务。 (三)构建融资体系 一是健全多层次股权融资体系。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政策和管理办法,推动成立河南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境内外有实力的股权投资机构来郑州拓展股权投资业务;鼓励有条件的新材料企业上市融资,做好上市培育对象的扶持工作。 二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新材料产业集群开发和项目投资中,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筹集发展资金、建立战略联盟、加快项目进度、提升产业水平,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加强对外联系,瞄准新材料产业领域央企和大企业集团,强化大项目招商和产业链招商,促进项目与资本的对接。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材料产业。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限制,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新材料产业领域,提高产业竞争能力。 四是优化投融资环境。建设辐射中原地区的创业投融资平台,吸引外地创业投资机构尤其是总部入驻;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监督。 (四)强化政策扶持 一是土地政策。加强空间布局指导,鼓励集约利用土地,引导新材料企业向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上街新材料产业园等产业集聚区集中;对重大新材料产业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新材料企业建设标准化厂房,缓解用地紧张矛盾。 二是资金政策。设立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通过无偿支持、贷款贴息、短期融资、贷款担保等方式,加大对新材料企业的科技研发、技术改造、产能提升、环保投资、人才引进等扶持力度,支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是财税政策。研究制订新材料产业扶持政策,对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资源能源消耗低的新材料企业和项目,加大税收和财政支持力度,实行相关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和市场投资软环境。 四是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地引进一批新材料产业高端人才和研发人才;支持新材料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在落实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实习基地建设等政策时向新材料产业倾斜;定期选派新材料企业骨干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