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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154号
【颁布时间】 2011-09-05
【实施时间】 2011-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3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铁二号线沿线及各车站周边环境整治责任分工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铁二号线沿线及各车站周边环境整治责任分工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地铁二号线北客站至会展中心段即将通车试运营,为做好沿线站点周边环境提升整治、绿化美化、交通管理和安全运营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车站出入口周边绿化、美化工作按属地分别由市市容园林局、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其中行政中心站广场及南门广场绿化恢复分别由经开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车站出入口台阶以外的市容环境卫生由所在区(开发区)市容园林局负责,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落实;

  (三)车站出入口附近自行车停放位置由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划定并管理,但要保证各出入口的安全畅通;占道经营管理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机动车停放位置设置及管理由西安城投集团、市交警支队负责;

  (四)地铁二号线通车试运营之日至10月7日的安保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10月8日及以后安保工作,由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负责;

  (五)车站出入口周边道路硬化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开发区或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六)隧道冲洗、各车站及出入口内卫生保洁,由市地铁办负责。

  二、完成时限

  所有环境提升整治、绿化美化、交通管理及安保准备工作于9月10日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分管领导亲自带队、逐项检查,抓好落实,确保地铁二号线通车试运营后,成为提升城市品位、展现城市形象的靓丽风景线。

  二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作交接,加大对人口密度较大区域出入站口的安全检查,确保公共安全不出问题。

  三是交通、地铁和公安部门认真组织试运营前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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