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农机办[2011]164号
【颁布时间】 2011-11-25
【实施时间】 2011-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4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局2011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采集程序及时间

  

  1、自查自评。2011年12月初布置各市对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农机购置补贴自行组织验收,并对照绩效考评的内容、各项指标进行自检自评,各市12月底前将项目验收情况和自检自评情况报告自治区农机局(纸介质版本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2、核验评分。2012年1月15日前自治区农机局组织对各市进行采取重点调查、随机抽查的方式来核验采集数据。

  

  3、汇总评分。2012年1月25日前,对采集到的数据提出初步评分意见,并形成初步报告呈报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1月31日前将评分报告报送自治区绩效办。

  

  4、分析总结。经过参与自治区绩效办组织对各市的绩效考评后,认真分析2011年度指标考核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于 2012年3月底前报送自治区绩效办。

  

  三、责任分工

  

  局分管领导(如分管领导还不到位的由局长直接)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研究等相关事宜。

  

  办公室:1、负责制定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并将考评指标逐级分解,明确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下达各市执行,同时将有关方案、分解表等文件材料送自治区绩效办备案。2、负责安排好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必须的交通工具以及通知各市做好准备工作。3、负责牵头对采集到的数据材料进行整理分析,提出初步评分报告(包括采集工作概况、指标完成情况、评(扣)分结果、评(扣)分理由及依据),呈报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定,形成评分报告后报送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黄晓斌、张海军。

  

  监督管理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任务指标绩效考评的业务指导(包括对市、县级被考评单位做好自查和迎检的业务培训及指导),采集考评单位数据材料,牵头组织对考评单位相关指标数据进行核验。工作人员: 陈雷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数据采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责任处室和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工作好坏体现本单位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各处室要相互配合,各处室的工作人员要团结一致,按时按质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二)严格程序,实事求是。采集数据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整理分析评分要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实事求是的评价农机部门为民办实事的成绩和效能。

  

  (三)严格要求,严肃纪律。数据采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公道正派地开展工作,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考评工作公平公正的其他活动。在数据采集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人:劳海宁,电话:5625526,13036861996

  

  电子邮箱:gxnjrs@gxnj.gov.cn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