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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安委办明电[2011]47号
【颁布时间】 201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6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的通知

[接上页]


  (六)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当前,我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和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等等。在这些重点工作上,还需要采取哪些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

  

  三、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在对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的基础上,深入分析2012年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研究提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结果请于12月20日之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将结合对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专项行动、冬季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督查检查,分别深入下去,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所属各部门,也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管理第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并就进一步加强改进相关工作提出专题调研报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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