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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关于公布2010年度绩效评价e类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整改结果的函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在各地方科技部门对2010年度绩效评价e类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整改工作初评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答辩,现将整改工作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整改结果分为两类。 (一)通过整改,保持国家级示范中心资格 共21家。其中,企业类6家,事业类15家。 (二)未通过整改,取消国家级示范中心资格 共1家。因其未能通过整改评审,按照《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取消国家级示范中心资格。 希望各地方科技部门加强对示范中心的指导和支持。各示范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为产业集群、科技事业、企业发展服务的水平。 专此函告。 附件:通过整改保持国家级示范中心资格名单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通过整改保持国家级示范中心资格名单 1.企业类(6家) 辛集市皮革生产力促进中心 焦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湖北鄂化化学工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陕西省秦川牛生产力促进中心 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绍兴县纺织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2.事业类(15家) 南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霸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忻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吕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大石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安徽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厦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横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白银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绵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衡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佛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徐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