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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1]191号
【颁布时间】 2011-11-11
【实施时间】 2011-1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6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三级中医医院模拟试评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三级中医医院模拟试评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1〕191号)


  

  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管理水平,我司启动了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的相关工作,并完成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和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经研究,决定选择4家中医医院开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的试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评中医医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北省廊坊市中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和河南省地市级中医医院一家(待定)。

  二、试评时间

  2011年11月30日-12月1日,11月29日报到,下午3点专家培训并召开专家组预备会议。

  三、试评工作安排

  (一)依据《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展试评工作,主要采取查看材料、现场考查和访谈等形式;

  (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相关内容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选派的起草专家负责检查,其中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已经检查的内容不列入试评范围;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相关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本省(市)专家负责检查。

  四、试评人员

  (一)起草专家2-3人(具体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省级专家8-10人,包括医院管理、临床、药事、护理、医技等方面专家。

  五、其他

  (一)请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专家参加试评工作,准备试评工作有关文件(《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并做好试评工作的沟通协调。

  (二)请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安排试评专家的食宿,并负责接送站。

  (三)请有关中医医院按照《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做好试评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部 帅 邴媛媛

  联系电话:010-59957689 59957687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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