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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珠规建质[2011]137号
【颁布时间】 2011-11-11
【实施时间】 2011-1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7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阶段,时间从11月20日至11月25日。由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组织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安全状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工程数量不少于本地区在建工程总数的10﹪。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可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将下半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连同本次检查同时开展。

  

  (三)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责任,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要限期整改,专人督办,跟踪落实,确保按要求落实整改。

  

  (四)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安监站要将开展本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情况于11月26日前以书面和电邮形式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邮箱地址:shengzuobing01@126.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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