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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国土资发[2011]94号
【颁布时间】 2011-11-10
【实施时间】 2011-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7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重大问题调研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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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负责厅领导:张文军

  

  责任处室:地质环境处

  

  联合调研单位: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七)珍贵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主要调研内容:调研珍贵地质遗迹保护的现状,管理部门和机构建设,地质公园和管理的现状,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及开发管理情况,其他地质遗迹包括地质剖面和构造形迹、矿物、岩石及其他典型产地、典型地质灾害遗迹等保护和管理情况、科研和教学使用管理情况等,珍贵地质遗迹保护存在的问题及管理经验。

  

  预期成果:提交调研报告,草拟我区的珍贵地质遗迹保护条例。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负责厅领导: 张文军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联合调研单位:地质环境处,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为了切实把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和国土资源部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抓好落实,请各有关处室尽快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重大问题调研工作,把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落到实处,并转化为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制度。各牵头处室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全力做好调研工作。

  

  (二)力求实效,出成果。

  

  调研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在调研过程中要认真思考,扎实搞好调研,及时形成一批有分析、有判断、有实招、有新举措的调研报告,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出台相关文件政策提供坚实基础。

  

  (三)按期提交调研成果

  

  本次重大问题调研的时间:在2011年内组织开展。提交调研报告时间:2011年12月底前。请各有关处室抓紧开展,按期提交成果,由调控和监测处进行汇编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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