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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慈善项目,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增强慈善意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各地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各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程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将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统计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估。要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执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附件 1:“十二五”主要助残服务项目 2:“十二五”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附件1: “十二五”主要助残服务项目 1.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为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和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工作机制。 2. 重点康复救助工程:帮助1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适配45万件辅助器具。 3. 阳光助学计划:为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学前康复教育资助。 4. 残疾人就业工程:扶持城镇新就业残疾人7.5万名。 5. 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工程:扶持建设50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6. 阳光家园计划: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12万人次补助。 7. 温馨安居工程:帮扶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帮助5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 8. 残疾人文化建设工程: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支持设区的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9. 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在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径,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 10. 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50万人,受助残疾人达到700万人次。 附件2: “十二五”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1.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扩建、改造:设施应建未建的要尽快建设,建设规模未达标的进行扩建,无障碍设施未达标的进行改造。 2. 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的市、县级骨干残疾人康复机构。 3. 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区康复站。 4. 骨干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的市、县级骨干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5. 特殊教育机构建设:设区的市和残疾儿童较多的3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都要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一批中高等残疾人职业教育示范学校。 6. 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设区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 7. 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建设覆盖200万残疾人口的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8. 科技助残行动计划:鼓励、推广残疾人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助残项目。 9. 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全省残疾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对主要致残因素进行监测和分析,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逐步实现各项残疾人工作的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10. 残疾人事业专业人才培养: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服务、体育健身、维权等专业人员和残联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