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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建立联席机制,加强信息反馈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管理信息共享的同时,要提高部门间协同作战的效率。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针对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信息反馈及讨论解决办法,促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四、强化工作考核,实行责任追究 成立督查落实考核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城管、建设、国土等部门参与,每半年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协调相关事宜,追究相应责任,凡未落实本单位相关职能的,未按照县渣土管理部门协办通知书办理的,被查处一次扣目标管理2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及时规范执行。凡故意刁难,不配合,不按工作流程操作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进行行政问责。对认真履行职责,建筑垃圾管理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政府另行制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