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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及时掌握全省城乡市场特别是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信息,提高对市场运行动态走势的分析把握能力和预测预警水平,增强应急反应能力,促进城乡市场繁荣稳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市场运行监测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认真做好日常定期监测分析的基础上,以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制度为载体,以信息直报为手段,以增强市场变化信息获取能力为重点,以及时有效应对市场波动和突发事件为目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市场运行监测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决策支持服务水平,维护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二、特约信息员的聘任 全省市场监测特约信息员是指由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考察并推荐,由省商务厅统一聘任,为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市场重要商品供求、价格变化及预测预警信息的工作人员。 特约信息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具备市场运行监测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商贸流通和企业经营管理、商品购销业务,有较强的快速反应能力、观察分析能力和综合写作能力。 (三)热心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在做好日常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能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信息,积极完成商务主管部门安排交办的各项市场监测工作任务。 (四)来自基层工作一线。特约信息员应是来自连锁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监测重点样本企业经营管理一线的相关负责人和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具体从事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人员。 三、特约信息员的职责 (一)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运行监测的有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市场运行监测业务知识。 (二)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实时关注和了解消费品市场特别是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糖、奶制品、粮食、食用油、食盐和卫生清洁用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供求、价格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市场出现的抢购囤积、脱销断档、价格大幅涨跌、卖难买难等异常波动现象,要及时发现并作出初步原因分析。 (三)及时报送信息。结合本企业和本地情况,综合分析市场变化情况,形成简要文字材料,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省商务厅报告。对突发性市场异常波动,要迅速了解有关影响程度、波及范围和形成原因等具体情况,在2小时之内上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重大突发性市场异常波动要通过电话、传真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随时上报。信息内容要详实、客观、全面、准确,未经核实及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向社会发布信息。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突出市场运行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综合或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重要商品市场预测预警分析,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判断,增强市场分析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五)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企业特约信息员人员发生变化,或更换联系方式的,请及时告知当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制度,是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增强市场预测预警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省商务厅的相关工作安排,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抓好组织实施。省商务厅负责全省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制度的组织实施。经各市商务部门推荐,全省首批聘任特约信息员51名,由省商务厅颁发聘任证书。各市可参照本通知,建立实施本地区的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制度。 (三)强化工作考核。对特约信息员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计分考核,根据所报送信息的数量、及时性、准确性和重要程度,综合计算考核结果。 (四)实行动态管理。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省商务厅加强对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的工作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市场形势研究分析和信息采集报送能力,考核特约信息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工作成效和个人工作岗位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