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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珠规建建[2011]75号
【颁布时间】 2011-11-09
【实施时间】 2011-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7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珠规建建〔2011〕75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支付和履约情况,预防工程款拖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我局定于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顺利完成,为我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凡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均属本次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定于11月12 日至12月12日。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情况;

  

  (二)施工单位履约情况;

  

  (三)其他情况。

  

  四、检查要求和方法

  

  (一)本次检查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抽调市质检站、安监站、建筑业协会和监理协会有关人员分两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二)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情况的建筑施工企业填好《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于11月21日下午5:30时前交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5室。

  

  (三)检查组到受检单位后听取情况介绍,提问并查阅资料,核实上报情况与实际的一致性,必要时到建设单位进行核实。

  

  (四)受检单位必须认真配合检查,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自查,自觉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五)在对每个受检单位检查完成后,检查组指出其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检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长:吴倩

  

  组员:孔令川、杨建华

  

  第二组

  

  组长:李昶

  

  组员:袁双喜、苏准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表

  

  

序号

工程名称

企业名称

发包人名称

交工日期

结算日期

结算数额
(万元)

拖欠
工程款
(万元)

拖欠分包
工程款
(万元)

拖欠材料款数额
(万元)

拖欠劳务企业及农民工工资(万元)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情况

 

 

 

 

 

 

 

 

 

 

 

 

 

 

 

 

 

 

 

 

 

 

 

 

 

 

 

 

 

 

 

 

 

 

 

 

 

 

 

 

 

 

 

 

 

 

 

 

 

 

 

 

 

 

 

 

 

 

 

 



  填报企业:(公章)  填报人: 发包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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