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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11-10-31
【实施时间】 2011-10-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7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有关社会团体、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2011年11月9日至15日举办以“实施专利战略、推动创新发展”为主题的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为切实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第五届中国专利周在全国各省(区、市)异地同时组织实施,设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和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组成的活动组委会,并设立组委会秘书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作为第五届中国专利周承办单位,要按照《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本地区中国专利周活动组委会,做好各项前期筹备和具体实施工作。确定北京市作为第五届中国专利周的主会场活动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第五届中国专利周主会场(北京)活动。

  

  二、工作要求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把办好本地区专利周活动作为实施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本地区专利工作快速发展、推进创新型省区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向本行政区域转发本通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策划好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时间,保证整个专利周期间活动充实、亮点突出。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在策划本地区专利周活动方案时,要充分体现特色性、公益性和专业性,努力使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体现活动的整体性和统一性,重点组织开展“专利制度发展历程和成果展示”宣传、“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面向企业的公益服务和经验交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专题、现场及网上专利技术与产品的展示交易、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研讨等活动。同时,要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紧扣主题、集成资源,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努力使活动低投入、高效益,体现中国专利周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在全国掀起运用专利制度的新高潮。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组织和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中国专利周的宣传报道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传媒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新闻宣传,深入挖掘本届专利周活动的亮点,全面展示本届专利周的盛况和成果,多角度反映通过实施专利战略提升企业和产业在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成功经验和鲜活事例,把专利周活动办成本地区具有广泛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作用的重要活动。

  

  三、保障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整合全局资源,大力支持各地专利周活动的开展,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安排专家参与活动、提供现场咨询服务等。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专利周工作,争取政府在活动专项经费、场地、人员、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请重视中国专利周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组织周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支持单位名单

  

  3.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

  

  4.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省/区/市活动情况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田力普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主任:

  贺 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

  肖兴威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甘绍宁 国家知识产权局

  金克胜 最高人民法院

  元 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

  钱 波 外交部

  刘艳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 静 教育部

  林 新 科学技术部

  韩 俊 工业和信息化部

  高 峰 公安部

  周院生 司法部

  柯 凤 财政部

  吴 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刘志全 环境保护部

  程先东 铁道部

  石燕泉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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