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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州、市工信委: 根据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2010〕564号)要求和“十二五”全省建材工业发展规划方案,经企业申报、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和专家核定,确认在“十二五”期间保留云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3条机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并升级改造(第三批),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第三批保留改造的3户3条机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企业,要按照项目核准制的要求组织开展机立窑技改核准立项前期工作,并上报我委核准后方可启动建设。 二、各企业应按照“环保、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提升产品质量”和改造要求,在原有机立窑装置基础上采用建通窑(即jt)等技术实施改造,严格限制借技术改造之名随意提高水泥熟料生产能力。 三、项目竣工并由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若该县范围内“十二五”期间需要投资建设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时,必须以关停相应企业的机立窑(无论是否实施了改造升级)生产线为前提。 附件:云南省保留改造机立窑水泥熟料企业名单(第三批)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云南省保留改造机立窑水泥熟料企业名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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