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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函[2011]297号
【颁布时间】 2011-10-28
【实施时间】 2011-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7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环函[2011]297号)


  

  山西大学:

  

  你校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经审核,该实验室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建设内容符合我部环保科技发展需求。经研究,现同意以你校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以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开发为目标,以煤炭低品位/废弃资源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煤炭废弃物迁移转化、风险评价和污染控制技术研究,煤炭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规范与产业政策研究为主要研究方向,通过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实现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人员的合作交流,培养优秀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你校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并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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