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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梧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梧政办发[201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8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1至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一)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中央和自治区投资水利建设项目。

  

  1.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总投资14996.23万元,计划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85座,完成10座。要全面落实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责任制,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统筹各种力量,密切协作配合,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开工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85座,完成10座。

  

  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7522万元,开工建设项目13个。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10412.82万元,新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9.4385万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实施项目建设。要以加快设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资金、专业管理机构和水质检测中心等3项机制建设为重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6825.65万元。要抓住冬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黄金时期,认真实施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3个重点县和1个专项县以及面上农田水利建设,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要健全农田水利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民办公助等机制,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农民直接参与的建设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落实好工程管理主体。

  

  5.防洪工程。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新建、加固堤防3公里。

  

  6.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及渠道防渗工程。项目总投资150万元,新增干支渠道防渗16公里。

  

  7.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465万元。各地要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倒排工期,限期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堤防、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限期修复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饮水工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8.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329.47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12平方公里。要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着力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山区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二)自治区冬春修新增资金项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自治区三年内新增10亿元财政资金专项投入冬春水利建设,今冬明春重点安排末级渠系连片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具体项目待计划下达后增列。

  

  (三)地方面上冬春修水利建设项目。

  

  我市今冬明春面上水利建设计划投资3724.1万元,包括整合其他涉农部门投入水利项目资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清淤、机电泵站维修、水库维修加固、堤防应急修复、塘坝维修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等。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1年8月至10月)。

  

  做好调查摸底,研究编制2011至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计划实施方案,部署冬春水利建设,组织开展招投标等项目建设前的准备工作。动员全市通过开展“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冬春水利建设深入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

  

  按照计划方案,全面组织实施,迅速掀起高潮。组织施工单位,全力开展项目施工,充分利用冬春季雨日少、利于施工等有利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市及县(市、区)党政领导及机关干部带头参加兴修水利劳动1至3日。同时大力宣讲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中央、自治区有关支持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适时召开全市冬春水利建设现场会、交流会、促进会等,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组织检查督导组,经常深入各县(市、区)及项目现场,检查指导。力争2012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冬春水利建设目标任务。

  

  (三)工程扫尾及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4月至5月)。

  

  对一些因特殊情况,3月底还未完工的工程项目,抓紧工程建设,进行全面扫尾,及时完工,确保春耕生产能投入使用和工程安全度汛。需要验收的项目,按相关程序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在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评比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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