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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申报2011年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和“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通知 各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实施领导小组: “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切实加强“正版正货”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升了“正版正货”品牌的影响力,“正版正货”承诺工作成效显著。为深入推进全省“正版正货”工作的实施,现组织开展2011年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和“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场所及工商登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工作基础较好,诚实守信,自愿参与“正版正货”承诺,敢于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近一年内未因违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二)“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申报条件 1.本省区域内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综合商业街区(商业城),或者具有一定规模,经营或服务内容体现当地特色的商业街区(商业城)。 2.商业街区(商业城)内设有统一的服务管理机构,并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3.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各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简称“正版正货”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市知识产权局代章后报送省“正版正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正版正货”领导小组将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的单位须填写《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请表》(附件1)。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单位须填写《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附创建实施方案。 四、要求 (一)“正版正货”承诺企业试点期为二年,申报不设名额限制。开展“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的地区要尽力引导街区内的企业积极申报,遴选中要严把审核关,真正推荐一批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愿承诺、敢承诺”的企业。此次批准认定的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必须将“正版正货”承诺标牌悬挂在本单位门前显著位置,对不愿挂牌的申报单位,各地不得推荐。 (二)“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期为一年,申报单位创建实施方案中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切合实际,符合企业现实状况;项目经费预算应以项目任务为依据,做到详细合理。创建实施方案要包括商业街区(商业城)基本情况介绍、创建实施的内容和工作进度、经费预算明细等项内容。方案中创建内容的设定要具体,操作性强;经费预算要包括申请省级拨付和自筹二部分,有条件的市可配套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创建项目。 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装订,一式二份,于2011年11月25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处。 附件:1.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请表 2.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处 陈小林电话:025-83279981) 附件1: 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请表 本企业郑重承诺 ★ 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 专利权的产(商)品; ★ 不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或其他侵 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商)品; ★ 不生产、销售盗版光盘、软件、书籍 等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 ★ 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电话: 联系人姓名: 电话:传真: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 ) 合伙( ) 股份( ) 外商独资( ) 其他( ) 请如实填写以下内容: ◆如经批准认定后,是否自愿将“正版正货”承诺标牌悬挂在单位门前?是( ) 否( ) ◆最近一年是否因制售假冒产(商)品受到处罚?是() 否( )◆企业是否建立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是( ) 否( ) ◆企业是否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管理事务? 是( ) 否( ) ◆企业对制售的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商)品,是否提供有关权利存在的有效证明? 是( ) 否( ) 本企业是经工商合法注册的企业,本企业保证以上信息属实,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本企业对上述承诺承担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二份:省、市“正版正货”领导小组各一份。 附件2: 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表
注:附“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实施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