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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有关规定,为使有关方面了解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在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基础上,我们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体情况、主要产品能耗水平、能源管理情况以及重点行业用能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了分析汇总,编制了《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公报》,现予以发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 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统计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 一、能源消费及构成 (一)能源消费总体情况 (二)能源消费品种构成 (三)能源消费地区构成 (四)能源消费行业构成 二、主要产品能耗水平 (一)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情况 (二)2010年节能量 三、能源管理状况 (一)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 (二)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 (三)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 (四)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四、用能技术装备状况 (一)石化行业 (二)电力行业 (三)冶金行业 (四)水泥行业 《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公报》的说明 前言 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市统计局核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用能单位,2010年度共600家(其中,工业234家、非工业366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约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45%以上。 重点用能单位编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是对自身能源消费过程进行检查、评价、分析,挖掘节能潜力,提出改进措施的过程,是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科学管理和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节能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审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可以较准确地分析评价本地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和水平,以实现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局于2011年4月全面启动了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首次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截至2011年8月底,全市共有371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通过审查。 为使有关方面了解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在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资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总体情况、主要产品能耗水平、能源管理情况及用能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了分析汇总,现予以公报。 一、能源消费及构成 (一)能源消费总体情况。 2010年,北京市能源消费总量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用能单位共600家,比2009年增加38家,其中,工业重点用能单位234家、比2009年增加19家,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366家,比2009年增加1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3130.36万吨标准煤,比2009年增长2.95%。 表1 重点用能单位分领域能源消费情况表
(二)能源消费品种构成。 2010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中,原煤1694.3万吨,占全市原煤消费量的70%,比2009年下降1.1个百分点;原油1114.4万吨,占全市原油消费量的99.8%;天然气39.3亿立方米,占全市天然气消费量的52.5%,比2009年上升0.9个百分点;电力297.2亿千瓦时,占全市电力消费量的35.8%,比2009年下降0.8个百分点;热力7166.8万百万千焦,占全市热力消费量的43.3%,比2009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三)能源消费地区构成。 2010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前5位的区县依次是:顺义区、房山区、石景山区、朝阳区和海淀区,5个区县能源消费量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的79.24%,比2009年上升0.6个百分点。 图1 各区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及单位数量(图略) (四)能源消费行业构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