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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1-03
【实施时间】 2011-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8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省第四批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

  

  按照省经信委通知,现组织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第四批项目,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我省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创汇的重大关键技术、工艺和产品;

  

  2、节能减排、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

  

  3、适用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重大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

  

  4、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要影响的新兴技术与产品;

  

  5、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重大作用,社会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和产品。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淄博市经信委网页,,在“处室子站”点击进入科技科,登录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及企业相关信息表等内容;市经信委、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经审核后上报。(具体操作程序见网上申报培训材料)

  

  2、申报时间:11月1日至20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不再受理。

  

  三、其他要求

  

  1、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及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和项目建议书进行严格审查,项目内容和投资范围仅限于产品研究开发和工业性实验,不得扩大到产业化和技改建设内容。

  

  联系人:郁小宇联系电话:3181189传真:3181189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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