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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湖政办发[2011]150号
【颁布时间】 2011-11-04
【实施时间】 2011-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8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湖州市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

  


  
目录

  


  前言

  

  一、节能降耗现实基础

  

  (一)能源消费与加工转换

  

  (二)“十一五”节能降耗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能源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十二五”节能降耗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节能降耗面临的机遇

  

  (二)节能降耗面临的挑战

  

  三、“十二五”节能降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四、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重点任务

  

  (二)重点领域

  

  (三)重点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节能降耗责任机制

  

  (二)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节能降耗服务体系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大节能降耗监督管理力度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民节能浓厚氛围

  

  附件

  

  
前言

  


  节能降耗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经济和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生态文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是缓解能源要素制约,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节能降耗取得显著成效。以40.3%的用能增幅,支撑了76.2%的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4%,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湖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能源消耗总量将进一步增加,而能源供应基本依靠外部调入,能源供需形势十分严峻,能耗强度与省内先进地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然面临挑战。为进一步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家《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编制《湖州市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是湖州市“十二五”期间,节能降耗工作纲要性、指导性文件和实施重大节能项目的依据。

  

  一、节能降耗现实基础

  

  (一)能源消费与加工转换

  

  湖州作为长三角城市群中连接南北两翼的节点城市和沪、杭、宁三大城市的共同腹地,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十一五” 以来,湖州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和潜力。2010年,全市gdp达到1301亿元,比2005年增长76.2%,年均增长12.0%(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时,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耗总量不断上升。“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680万吨标准煤,年消费能源从2005年的753.18万吨标准煤上升到2010年的1056.59万吨标准煤,五年累计增长40.3%,年均增长7.0%。

  

  1.能源消费情况

  

  “十一五”期间,湖州市能源消费结构趋好,电力消费比重逐年上升,煤、油比重有所下降。2010年,湖州市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873.17万吨,占94.5%,天然气2.67亿立方米,占4.8%,水电1.37亿千瓦时,占0.7%。全社会终端能源消费中(当量值),煤炭消费占38.3%,电力27.0%,成品油22.6%,热力10.0%,天然气2.1%。

  

  第三产业和居民用能的占比略有上升,工业仍然是能耗第一大户。2010年,全市第一产业消费16.33万吨标准煤,占1.5%;第二产业消费833.57万吨标准煤,占 78.9%,其中,工业815.23万吨标准煤,占77.2%;第三产业消费118.43万吨标准煤,占11.2%;生活消费88.26万吨标准煤,占8.4%。

  

  能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全市单位gdp能耗从2005年的1.18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0.94吨标准煤。市区、三县均完成“十一五”节能既定目标,单位gdp能耗与“十五”末相比,市区下降21.5%、德清县下降20.7%、长兴县下降21.4%、安吉县下降15.1%。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强度位列全省第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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