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穗财工[2011]204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第4页 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接上页] 以上各重点专题每年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附件2-1
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一、单位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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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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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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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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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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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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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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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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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登记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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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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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帐号
| |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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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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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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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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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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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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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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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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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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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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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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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
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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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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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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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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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的项目内容
| 四、项目投资情况
| 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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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未落实的财政扶持资金不能列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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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
| 已到位
|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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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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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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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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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贷款落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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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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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企业税收贡献(前两年度纳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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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财政
贴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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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财政
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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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财政
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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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属企业集团
或区(县级市)经贸部门
审核意见(盖章)
| 市财政征管分局
或区(县级市)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盖章)
|
项目联系人:,电话: ,手机: ,
传真: ,e-mail:
附件2-2
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申请表(会展专题)
填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填报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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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 国有控股 集体 民营 股份制 中外合资 其他(请注明: )
|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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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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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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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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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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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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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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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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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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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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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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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上年度
税收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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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或承办 大型会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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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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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员情况(人)
| 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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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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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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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会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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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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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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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会展项目填)
| 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 参展商
(个)
| 展位数目(个)
| 专业观众(人)
| 营业收入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上缴税收
(万元)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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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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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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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需出具企业集团总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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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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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 所在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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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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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对 (项目名称)申报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有关事宜,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对提交的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
二、若申报项目获得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扶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按规定做好财务处理工作。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挪用、截留资金和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并将已划拨的财政资金归还国库。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市属企业集团和市财政征管分局或区、县级市经贸局和财政局)要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市财政局和经贸委委托中介机构对资金项目进行审计检查时,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对本项目按照申报的内容抓紧实施,确保项目在 年月至 年月按期完成。
(本项目已按照申报的内容在 年 月按期完成。)
项目具体内容为:
五、项目工程质量或效果按申报内容和目标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二○一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签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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