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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推动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科技管理与重大政策咨询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管理决策中的咨询作用,切实提高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管理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各类科技管理和决策机构中,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性科技人才参与。政府各类科技项目的咨询和评审专家组中,要逐步提高女性专家的数量和比例。各类学术组织、科学技术社会团体要增加女性理事、会员或代表的比例。 七、支持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 对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等要实行科学合理的岗位管理、聘期评价和绩效考核办法。可通过实行弹性工作制、配备科研辅助人员等措施,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提供有效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对生育后5年内的优秀女性科技人才从事科研活动提供稳定支持。政府科技计划立项评审中,要适当放宽女性申请者的年龄限制。对由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可适当延长项目执行时间。 八、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激励和保障 各类科技奖励要逐步提升相关奖励项目中女性入选者的比例,加大对女性优秀科技人才的激励和支持。在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中,要把促进女性科技人才发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并将其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中。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面向理工科女学生设立专门奖学金,支持其攻读理工科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捐赠财产用于支持和奖励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设立女性科技人才创新专项基金。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女性高级专家自愿选择退休年龄的规定。 九、加强对女性科技人才资源的统计和评估 加快建立科技领域女性相关数据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女性科技人才数据库。政府有关部门和妇女组织要积极开展对女性科技人才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女性科技人才的成长政策研究。总结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规律,了解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困难和政策需求,为制定和完善女性科技人才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十、努力营造促进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妇联组织要把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部署、统筹推进。要切实维护女性科技人才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加强与社会服务机构的合作,鼓励社会各方面为女性科技人才提供社会化家政服务,帮助女性科技人才合理平衡事业与家庭关系。学术组织、科学技术社会团体要积极发挥密切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优势,探索建立有利于女性成长的平台,组织开展针对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交流活动,大力宣传岗位成才、建功立业的优秀女性事迹,营造共同推进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