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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请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污水设施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办,义乌市建设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项目预算管理地理信息系统(f_gis)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现行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镇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我厅新制和改制了《2011年度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地理信息采集表》、《浙江省镇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地理信息采集表》和《浙江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情况计划统计报表》(暨地理信息采集表),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填报。现将各表填报要求分别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地理信息采集表》 1.填报范围。拟列入2011年度政府目标任务考核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2.有关指标说明。项目地理位置栏填写项目具体坐落地点,如××县(市、区)××街道(镇、乡)××社区(村);项目立项、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土地批准文件等栏目请填写上述建设程序的批准(批复)文号;拆迁情况中的货币补偿是指通过货币补偿形式安置的拆迁户数;已开工是指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认定开工的标准截至2011年11月底此项目中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已开工的套数和面积;已竣工是指截至2011年11月底此项目中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已竣工的套数和面积;项目形象进度是指项目实施的阶段,如果一个项目中各幢房屋施工进度差别较大,在具体描述中说明各幢房屋实施的具体进度。 3.报送时间、方式。由设区市建设(房管)部门组织下辖县(市、区)统一报送,经市级主管部门确认后,于12月5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纸质报送我厅住房保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郑勇,联系电话: 87054168,邮箱:zjsjstzy@126.com; 二、《浙江省镇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地理信息采集表》 1.填报范围。2006-2011年期间,已获得过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补助的污水项目。 2.有关指标说明。项目地理位置栏填写项目具体坐落地点,如××镇××社区(村);项目资金来源中,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发文的下达资金数为准;项目可研、初设和环评等栏目请项目批准(批复)文号;项目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请按××××年××月格式填写。 3.报送时间、方式。由设区市建设部门组织下辖县(市、区)统一报送,经市级主管部门确认后,于12月5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纸质报送我厅城建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葛恩燕,联系电话: 87052407,邮箱:geenyan@163.com。 三、《浙江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情况计划统计报表》 1.填报项目范围:2011年全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原“三个千亿”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季度统计报表项目),时间到2011年年底止;2012年全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计划项目。 2.有关指标填报说明。第3列“建设地址”,应细化到具体路段。 3.报送时间和方式。由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办、义乌市建设局组织下辖县(市、区)统一报送,于12月5日前,将填报完善的excel电子报表发至邮箱:ajh898@163com;纸质报表正式行文报送我厅计划财务处。联系方式:87052846(何爱娟)。 四、注意事项 保障性安居工程、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均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和我厅对各市建设系统有关部门的考核目标,也是安排有关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请各地既要做好项目建设计划和备选项目方案,使计划留有一定的余地,又要努力加快项目前期和实施进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附件:1.《2011年度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地理信息采集表》 2.《浙江省镇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地理信息采集表》(略) 3.《浙江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情况计划统计报表》(暨地理信息采集表)(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1年度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地理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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