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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经站: 农经统计工作是分析农村经济运行、总结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做好2011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经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统计年报的布置实施工作。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以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目标,加强对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及审核等各环节的组织管理,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二、完善统计调查。各级农经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报表制度统一要求,研究制定统计调查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数据采集、整理、测算、汇总和填报方法,健全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夯实统计调查的制度规范。把统计工作与农经业务相结合,建立数据日常采集整理制度,使集中调查与经常性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准确、快速、有序的工作机制。总结典型经验,把基层农经统计工作的好做法加以系统归纳并加以推广,如有必要可上升为制度规范,使统计调查质量全面提升。 三、加强审核分析。各级农经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强化审核责任,坚持农经统计人员与相关业务人员“双审核、双把关”制度,对填报数据异常变动情况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交分析说明。同时,继续实行业务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以统计数据为基础,撰写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统计分析报告,发挥好农经统计的决策服务作用。 四、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逐级培训,各级农经统计人员熟悉报表制度,正确理解指标含义、统计口径,提高统计调查的实际操作能力;全面系统把握报表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对统计成果的运用分析能力。 五、按时上报数据。各区县于2012年2月15日前完成网上数据填报。纸质报表、双审核确认表和书面分析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同时上报。 联系人:张礌,联系电话:52161167,邮箱:shnjz@126.com。 附件:1、农村土地补偿费情况统计表(附表三)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情况统计表(附表四) 3、年报双审核确认表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附表三)农村土地补偿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注:指标平衡关系:2=4+6+7+8 ;8=16+17 ;12=13+14+15+16+17 附件2: (附表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注:指标平衡关系:10=2-4+8 附件3: 年报双审核确认表 单位:
201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