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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地税告[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11-11
【实施时间】 2011-1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0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理税务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地税告[2011]13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理税务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11〕13号)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对电子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定于2011年11月28日在全市上线运行,届时将对全市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事项进行调整。为了做好上线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将于2011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停机,在此期间全市纳税人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业务(包括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均暂停办理。

  

  二、税务登记事项暂停办理期间,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窗口正常受理纳税人的登记资料。

  

  三、对因税务登记事项暂停办理造成的纳税人逾期登记行为,税务机关不予处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2。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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