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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教办[2011]135号
【颁布时间】 2011-11-14
【实施时间】 201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0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设立“年度重大贡献奖”,褒奖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突出业绩的处室(直属单位),激励各处室、直属单位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有效推动教育难点问题的破解。“年度重大贡献奖”获奖单位由厅长办公会议讨论认定。认定为“年度重大贡献奖”的处室(直属单位),可直接评定为优秀。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优秀评选资格:1.未完成省委省政府年度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为民办实事等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因国家或省宏观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务未能完成的除外);2.受到通报批评;3.干部职工因发生在现岗位的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追究或党纪、政纪处分。

  六、计分办法

  年度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服务对象评价、处室和直属单位互评、委厅领导评价,均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分别按100、80、60、40分计算平均分后加权折算计入总分。其中服务对象的评价权重为30%,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互评权重为40%,厅领导的评价权重为30%。计算公式为:

  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服务对象评价换算总分÷评价单位数×30%+处室(直属单位)互评换算总分÷评价单位数×40%+委厅领导评价换算总分÷评价人数×30%。

  七、结果运用

  (一)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排前5名的处室、前2名的直属单位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因获得“年度重大贡献奖”被认定为优秀的处室(直属单位)不占优秀指标数。

  (二)考核结果向全厅通报。对考核优秀单位,在厅机关年度总结表彰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考核优秀单位流动牌匾。对考核总分排最后一名的处室或直属单位,由分管领导找其处室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并取消该处室(不包括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当年个人考核优秀资格。连续3年考核结果均排最后一位的处室、直属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调整。

  八、其他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各处室(直属单位)纳入评价范围的服务对象

  2.服务对象评议表

  3.各处室(直属单位)互评表

  4.厅领导测评表

  

  附件1:

  各处室(直属单位)纳入评价范围的服务对象

  

  

处室(直属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服务对象

办公室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

计财处

师范处

体卫艺处

外事处(港澳台办)

语管处

审计处

校园安全管理处

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技术中心

省教育报刊总社

省教科院

省教育发展中心

省普通话测试中心

组织处(统战处、机关党委)

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

宣教处

高教处

高科处(学位办)

学生处

基教处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职成教处

督导处

省教研室

干部处

各高等学校

离退办

厅机关全体离退休老同志

下沙园区办

下沙园区各高等学校

滨江园区办

滨江、萧山园区各高等学校

小和山园区办

小和山园区各高等学校



  

  附件2:

  服务对象评议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单位档次

履行工作

职责情况

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

改革创新

情况

作风建设

情况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干部处

                

组织处(统战处、机关党委)

                

宣教处

                

人事处

                

计财处

                

基教处

                

职成教处

                

高教处

                

高科处(学位办)

                

师范处

                

体卫艺处

                

学生处

                

外事处(港澳台办)

                

督导处

                

语管处

                

离退办

                

审计处

                

校园安全管理处

                

下沙园区办

                

滨江园区办

                

小和山园区办

                

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技术中心

                

省教育报刊总社

                

省教研室

                

省教科院

                

省教育发展中心

                

省普通话测试中心

                


  注:由服务对象按附件1的对应关系,对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打分。

  

  附件3:

  各处室(直属单位)互评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单位档次

履行工作

职责情况

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

改革创新

情况

作风建设

情况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干部处

                

组织处(统战处、机关党委)

                

宣教处

                

人事处

                

计财处

                

基教处

                

职成教处

                

高教处

                

高科处(学位办)

                

师范处

                

体卫艺处

                

学生处

                

外事处(港澳台办)

                

督导处

                

语管处

                

离退办

                

审计处

                

校园安全管理处

                

下沙园区办

                

滨江园区办

                

小和山园区办

                

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技术中心

                

省教育报刊总社

                

省教研室

                

省教科院

                

省教育发展中心

                

省普通话测试中心

                


  注:互评时原则上优秀处室不超过5个、优秀直属单位不超过2个。

  

  附件4:

  厅领导测评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单位 档次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干部处

    

组织处(统战处、机关党委)

 
    

宣教处

    

人事处

    

计财处

    

基教处

    

职成教处

    

高教处

    

高科处(学位办)

    

师范处

    

体卫艺处

    

学生处

    

外事处(港澳台办)

    

督导处

    

语管处

    

离退办

    

审计处

    

校园安全管理处

    

下沙园区办

    

滨江园区办

    

小和山园区办

    

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技术中心

    

省教育报刊总社

    

省教研室

    

省教科院

    

省教育发展中心

    

省普通话测试中心

    


  注:测评时原则上优秀处室不超过5个、优秀直属单位不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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