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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1-15
【实施时间】 2011-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0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国际商报》《新农村商报》《中国商报》征订推介工作的通知


  

  伊犁州经贸委(外经贸局)、各地州市经贸委(外经贸局)、商务局,各重点联系企业:

  《国际商报》(邮发代号1-30)是商务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定媒体,是根据世贸组织透明度原则,中国政府刊登进出口等管理信息的唯一指定报纸。作为国家商务部主管的商务领域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国际商报》担负着宣传商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反映商务成就、推动商务商业发展的任务。

  《新农村商报》(邮发代号1-35)作为国家商务部主管的重要涉农政策宣传服务平台,担负着“立足流通,服务三农”的重要使命,在宣传国家惠农政策、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中国商报》(邮发代号1-18)是国家商业联合会主管主办的国内综合经济类报纸,重点刊登党和国家在流通领域的方针、政策;开辟各类经济报道栏目,及时并多角度向读者提供市场走向、最新商情要点、供求信息、产销行情及流通领域的最新动态,是商务工作者的好帮手。

  根据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商办报函〔2011〕1049号)通知要求及自治区商务厅领导批示,请各地州市商务部门、各重点联系企业在系统内积极推介《国际商报》、《新农村商报》和《中国商报》,认真组织做好报纸征订工作,使《国际商报》、《新农村商报》和《中国商报》成为商务工作的好帮手,成为外贸、外资、对外投资合作及商贸流通企业了解商务政策和商务信息的重要途径。

  请自行到邮局订阅。有关内容参见商报网www.shangbao.net.cn  www.cb-h.com

  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曾锁怀

  联系电话:0991-285544513999125566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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